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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武汉方面获知,去年11月进京“自首”的武汉被拆迁户童贻鸿,日前被武汉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刑4年,判赔19万余元。

  担心被强拆 砸伤人后自首

  武汉洪山区居民童贻鸿,因不同意房屋拆迁方案,拒绝搬迁。去年11月18日,童贻鸿在自家楼顶守护房子时,看到一群人和机械“冲向房子”,因担心房子被强拆,就从楼顶丢砖头,致一人被砸伤。伤人后的童贻鸿赶到北京,于同年11月20日到北京市公安局双井派出所“自首”。

  法院近日判其4年

  记者刚刚获取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18日下午3点,童贻鸿在自家楼顶,看到武汉峰惠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该房附近施工,童以为是前来强拆其房的,为了吓唬走人,童从楼顶扔下多块水泥砖块和自制燃烧瓶,砸伤罗广(又名罗梅)头部。经法医鉴定,属重伤。

  法院认定,2010年11月9日,武汉康恒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武汉峰惠土石方公司,签订深基坑土石方开挖专项施工合同。事发时,峰惠公司熊宗勇等人到场平整土方,清运杂物。童贻鸿扔砖块,砸伤罗广。

  今年5月17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王才亮的“正当防卫”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熊宗勇等人按合同要求到场施工,不是强拆,施工机械没有接触到童家房屋,童不构成正当防卫。

  律师称伤者等人来强拆

  昨日,童贻鸿辩护律师王才亮表示,童家房屋四周土地已拆迁平整完毕,无需再平整。童家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其房屋四周铁丝网围墙当日被上述人扯开。警方调查认定,这群人当天携带的是被称为“啄木鸟”的破碎机。据此,王才亮认为,峰惠公司实际是前往强拆的。

  武汉拆迁户扔砖头致一人重伤进京自首

  11月19日下午,洪山区分局关山派出所南望山社区民警杨光德来到童家,通知童贻鸿于20日9时到派出所做笔录,因为他“把一个人砸的昏迷不醒,在医院躺着快死了。”童贻鸿当时正在外面,回家得知消息后大为震惊:“如果真有人受这么重的伤,我应该看见,而且警方当天就该来找我。我觉得有鬼,所以就跑到北京来‘自首’。”

  雷波协助警方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他表示,伤者是做土石方工程的工作人员,事发前在童家周围进行施工。事发时,部分人员在童家附近与童贻鸿发生纠纷。目前,伤者已接受开颅手术。雷波称,纠纷与房屋本身有关,“但是与拆迁没什么关系。”对于童贻鸿的质疑,雷波回应称,18日下午,警方接到报警,他就协助警方进行调查举证,之所以调查了一天多,是为了更全面地采集证据。记者询问双方发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和伤人细节,雷波表示,目前警方收集到的只是单方面说法,还需要童贻鸿配合调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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