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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新民晚报》头版头条以《专业律师助破旧改“瓶颈”》为题,报道了上海市长宁区在对旧改土地征收工作中注重发挥律师作用,率先完成今年旧区改造任务的事迹。读毕感慨系之,我油然得出一个结论:律师介入旧改更显公平公正。

  今年,长宁区的旧区改造任务繁重,但进展则颇为顺利:延安西路1290弄签约率达93.58%,“体重”最大的江苏北路西块正向90%冲刺,凯桥东块(28街坊)在目前结束的旧改土地征收二次征询截止日,居民签约率在全市各区县创了新高——96.56%。在全市今年旧改任务最先达标的长宁区向社会交出了一份令人惊羡的答卷。这一实绩的取得有着律师一份不可泯灭的贡献,恰如该区旧改指挥部负责人所说:“来自中立'第三方'专业律师的介入,从另一个维度诠释了政府对旧改土地征收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和透明的承诺。”

  长宁区历年来极其重视律师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据我所知,它是全市最早成立政府律师顾问团、最先由区委和区政府领导干部聘请律师常年法律顾问的一个区。任何一个决策——从调研、判析、酝酿到实施、监督、调整,律师都是如影相随,全程参与,提供法律知识、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长宁区的旧改亦然,使得这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矛盾往往解决于萌芽之中。

  旧改无疑是一种政府行为,它的接触面是众多的拆迁户。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之间难免存有一种利益的博弈。倘要在“权利”方面实现公平、公正,首先得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法治不仅包括法律体系的建设,还包括对权力的监督和整个社会文明对法律的信仰。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依法治国的推进,法律对权力的监督也在不断扩大与完善。长宁区律师介入旧改,替居民给政府“挑刺”就是一个表征。如征询方案意见稿中对年满80岁和90岁的老人这个特殊人群分别有不同标准的补偿,年龄的截止日期均为2011年年底,君悦律师事务所齐昌等律师多次参加了居民听证会、咨询会,感到这样的“一刀切”不太合理,并向政府部门提出:“比较合理的应该是方案定稿正式张贴的日期——今年7月4日,相对而言,这是最公平的”。相关部门最终采纳了齐昌律师的建议。

  相对一般百姓,律师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律师介入旧改,很重要的一条便是用法律知识为居民释疑解惑,在消除政府部门和开发商违规违法操作的同时,也排除某些居民意气用事、胡搅蛮缠的“脱轨”现象,使旧改工作始终运行在法律的轨道上。《新民晚报》的相关报道中有一个实例极有说服力:江苏北路地块有户居民用自家的房屋开了家电脑维修店,营业执照是2005年领取的。征收工作开始后,他坚持要按照非居住用房的标准予以补偿,不依不饶,几次三番到基地吵闹。律师明确告知他:按照有关部门的政策,只有在2001年11月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才能认定为非居住用房,并当着他的面在网上查询到这一规定。对方服了,当天就签约。

  从大量的动迁事例来看,旧改的“瓶颈”自有政府政策不透明和开发商操作不规范所致,但也常有“一证多户”的居民家庭因为内部各自利益的不同诉求,难以在政府给予的补偿方案上达成一致,而这些家庭纠纷处理不当又可能引发连锁的社会矛盾。长宁区律师针对上述三块旧改基地的近500户“一证多户”的现状,不辞劬劳,“个性化”操作,即:在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居民户中专门解释继承法、共有产权和财富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让他们各自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的“准星”,再深入到每家每户,根据各不相同的复杂家庭结构,用情与法一一破解难题。正如齐昌律师所言:“律师要做的,就是基于法律的框架对矛盾纠纷协商调解,使家庭内部各方利益趋于一致,并争取整体合法利益最大化。”

  强化法治意识,彰显公平正义,这是党的十八大传递出的一个时代强音。而要臻于这一愿景,来自中立“第三方”的律师作用不可或缺和小觑,这,也不仅仅是体现在旧改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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