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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赠与合同,这是一类房产常见的合同。赠与合同,就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我们也都知道,合同成立后,依法生效,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能够约束双方的行为。这时候赠与人就应该主动履行合同。那么,赠与合同签订后可否撤销?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赠与合同签订后可否撤销

  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赠与合同的特点

  赠与合同属典型有名合同的一种,而非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赠与合同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意。第一,赠与合同与遗赠明显不同。遗赠是被继承人在死亡前作出的将其财产在其死亡后赠与他人的单方意思表示,遗赠一般由《民法典》之继承编加以调整。第二,赠与合同与捐赠也有所不同。所谓捐赠,是指赠与人为了特定公益事业、公共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将其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行为。捐赠既包括有明确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可以归类于普通赠与合同的捐赠,又包括受赠人不明确,无法归类于赠与合同的捐赠,即学说上所谓为特定目的的募捐。

  三、赠与合同无效的情形

  以赠与为名规避有关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规定的赠与合同无效。国有财产或者集体财产的行政管理者,除非于特殊情况并经特别批准,不得将所管理财产赠与他人,但是国有财产或者集体财产已经被授予他人经营管理,并由经营管理人依法赠与处分的除外。以规避法律义务为目的的赠与无效。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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